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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大援藏资金投入力度的通知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大援藏资金投入力度的通知
(阿行发[2011]7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局、委、办、处:

  我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牧区,核心是增加农牧民收入和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我地区自2006年开始在全地区范围内实施了以安居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在安居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各县也积极地从援藏资金中安排安居工程配套建设资金,确保了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农牧区各类基础设施和面貌得到较大改善。但到目前我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和全区、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越来越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也亟待改善。为了加快推进我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切实利用好援藏资金,发挥援藏资金效益,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明确要求“对口援藏省市每年援藏资金按上年度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安排,中央企业要加大援藏投入力度”。中央第五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我地区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为确保援藏资金按照要求及时到位,我地区多次派出党政代表团前往“两省、三大公司”进行汇报沟通和衔接,目前“两省、三大公司”2011年度对口援建阿里计划已经基本确定。为切实利用好各方面的资金,今年地区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整合安居工程、人居环境整治、援藏资金、边境转移支付资金和农牧、交通、水利等涉农部门的资金,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一个乡一个乡地推进,一个村一个村地攻坚,高标准、高质量地建好安居房。请各县按照地区工作会议的要求研究本县援藏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确保60%以上的援藏资金用于农牧区,并主要用于安居工程及其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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