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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德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德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德政字〔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古迹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实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确定第二批德州市文物保护单位33处,现予公布。
  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特殊资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竖立保护标志,建立保护组织和档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第二批德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德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二批德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编号

单位名称

时代

地   址


  遗
  址

1

Ⅰ-1

武庄遗址

新石器时代

齐河县仁里集镇

2

Ⅰ-2

西营遗址

商至周

乐陵市铁营乡

3

Ⅰ-3

马官屯遗址

商至宋

齐河县胡官屯镇

4

Ⅰ-4

乐陵故城遗址

乐陵市花园镇

5

Ⅰ-5

厌次故城遗址

陵县神头镇

6

Ⅰ-6

岳庄空城遗址

隋至宋

经济开发区赵虎镇

7

Ⅰ-7

老城遗址

隋至清

武城县老城镇

8

Ⅰ-8

漳南镇遗址

武城县鲁权屯镇

9

Ⅰ-9

德州窑址

宋至元

德城区新湖街道

10

Ⅰ-10

北厂遗址

宋至清

11

Ⅰ-11

德州城墙遗址

明至清

12

Ⅰ-12

闸子遗址

13

Ⅰ-13

窑上窑址

德城区黄河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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