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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原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高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孙波(市政府秘书长)、杨居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权(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陈积友(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志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太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贵华(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刑乃忱(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沈国刚(市经信委副主任)、王庆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念东(市住建委副主任)、李奇(市财政局副局长)、梁春艳(市教育局副局长)、孙庆宁(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吴东赢(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李亮(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素莲(市统计局副局长)、原所才(市交通局副局长)、柳洪路(市政府油田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齐峰(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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