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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工商管理局:检查销售摊位经营封建迷信用品,对清明群众扫墓期间出现外地来盘违规违法经营公墓等情况,由工商、公安部门牵头,联合民政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市卫生局: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治理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等事项,维护市容环境。

  市交通局:负责适时开通清明扫墓公交专用线路,做好应急情况的准备工作。清明扫墓期间,如出现重大车辆、人流拥挤,随时调集车辆支援,在最短时间内疏散群众。

  市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做好各公墓、殡仪馆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督促各公墓、殡仪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在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工商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现象;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公墓、殡仪馆:负责扫墓接待服务工作;对本单位消防设备及器材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防火、灭火演练;负责扫墓点服务环境的整治工作;对群众祭扫活动范围、时间、路线进行合理安排,协同有关部门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采取措施,倡导文明安全祭祀,减少扫墓点内的烧纸现象;做好在清明群众祭扫高峰日减少大型殡仪告别活动的协调工作;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公墓、殡仪馆负责人是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在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施等方面责任到人,措施得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县区政府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以及宣传、安全防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平稳有序,不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爆炸和因拥挤伤亡事故;负责维护本辖区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干线及扫墓点周围交通疏导工作;做好祭扫区的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市容环境等秩序;做好本区域内护林防火工作;做好本辖区祭祀群众的宣传教育及疏导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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