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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

  4.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的主管领导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研判相关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送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殡仪馆、公墓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5.指挥部职能部门及各县区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清明祭祀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祀高峰,确保安全出行祭祀;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县区做好群众扫墓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对扫墓点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调清明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扫墓现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并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市消防局: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市农委:负责清明扫墓期间公墓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区的烧纸行为;重点区域的散坟散墓的巡视和管理;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器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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