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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2011年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负责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征地、拆迁及农田水线改移等所需各项费用。具体内容包括:征地、地上附属物拆迁、房屋及房屋附属物拆迁、占用农田水线的改移或受影响农田的租用等;要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保障群众利益,避免因征地拆迁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避免越级上访和阻工事件的发生。由于征地拆迁工作导致的上访问题均由区政府负责解决。

  辽河油田公司负责项目涉及油田产权的房屋、附属物、地上地下管线的动迁工作;国有的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暖等部门,负责项目涉及自有产权的地上地下管线、线杆动迁和落地工作。以上单位涉及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3.工程实施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地勘、设计、施工、监理的选择,均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工程款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项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勘察设计;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调度、质量监理与监督、报表汇总等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各自承担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资金筹措、质量监督及进度工作,保证按期开工、竣工;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和预算控制的基数。

  (三)严格质量管理

  以创造精品工程为目标,既着眼于当前,更要考虑长远发展要求,确保金城路工程成为城区精品道路工程之一。要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按照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工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及竣工。

  (四)强化资金管理

  项目管理办公室保证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对工程费、可研报告编制费、设计费进行统一管理。

  (五)规范工程招投标

  该工程是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择方式,一律采取公开招标形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程序。

  附件:盘锦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兴政(副市长)、李志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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