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土地管理年”活动的意见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土地管理年”活动的意见
(东署〔2011〕10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省驻地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适应“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的水平,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强土地供给对海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行署决定2011年为全区“土地管理年”。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加强土地管理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土地管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大政方针,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推进全区土地管理体制和机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着力于强化对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认识。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在思想和行动上与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着力于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体制。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地区、县、乡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事前把关,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管好地,用好地。
  (三)着力于建设合法、快捷、高效的用地申报、审核、审批机制。加强审批管理制度创新,力求在提高行政效能上取得突破。
  (四)着力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土地征收(用)过程中,坚决防止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切实落实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生产有着落、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政策措施。
  (五)着力于建立用地与造地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确保全区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六)着力于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水平、业务素质、爱岗敬业精神、执法水平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水平。
  三、活动内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