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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海东地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完善政策措施。各县要加强改革情况掌握,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相关政策措施在理解和执行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由地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解释。

  3、规范操作办法。改革中,各县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经验积累,根据《海东地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细化操作办法,并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规范改革的具体运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31日)

  各县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地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于12月31日前对全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六、运行机制

  地区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四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农村居民转户组、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组、社会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地区发改委、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区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平衡;全面吃透户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适时掌握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统筹协调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及时向省户改办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工作动态,上传下达工作信息,配合做好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二)农村居民转户组。由地区公安局牵头,负责制定户籍登记准入实施细则,深入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开设转户窗口,搭建工作平台,抽调工作人员,组织人员培训,印制操作手册,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实施户籍登记准入工作,科学掌握入户条件,把好户籍制度改革入口关,做好改革基础分析。

  (三)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组。由地区国土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局和住建局牵头,负责制定农村土地退出补偿实施细则,做好转户人员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登记等基础工作,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按政策准确计算并及时兑付退出补偿,积极盘活利用转户退出土地,将转户农村居民纳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保障范围,做好转户进城人群的住房需求和平衡工作。

  (四)社会保障组。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制定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对转户的居民分不同情况,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制定医疗保险不同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实现医疗保险的顺畅转移和有效连接,有针对性制定就业保障政策,组织就业培训,保证转户居民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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