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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海东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海东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东署〔2010〕17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海东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2010-2012年)》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海东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
重点工作方案(2010-2012年)
(地区深化卫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10月份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结束后,全区认真贯彻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行署于11月24日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会议安排,现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注重长远发展与近期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立足区情、因地制宜,以县为主、稳妥推进的原则,以保障全区各族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逐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全民健康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医改工作顺利推进,地区成立由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金长华为组长,行署副专员索海卿、韩英为副组长,地委宣传部、地区发改委、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经贸委、地区民政局、地区编办、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区人口计生委、地区工会办事处、行署法制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卫生局,韩永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德、王元斌、汪山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和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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