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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浑太河流域采砂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浑太河流域采砂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浑太河流域采砂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辽阳市浑太河流域采砂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浑太河流域管理、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浑太河流域采砂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在浑河、太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集中时间和力量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河、采砂取土、修建妨碍行洪设施、倾倒垃圾渣土等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河势稳定等违法行为,彻底根治河道采砂行为,清除河道内行洪障碍物,切实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辽阳市浑太河流域采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正谱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郝春荣担任,成员由市水务局局长高卉、市公安局局长邱金、市监察局局长曾凡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巴在仁、市长助理兼辽阳县代县长胡异冲、灯塔市代市长李敬大、弓长岭区区长吴雪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卉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国民、来常波担任。

  三、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2011年,在浑太河流域禁止采砂,一律不予办理采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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