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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全市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全市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关于全市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整合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全市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整合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与纵向整合,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72号)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推进辽宁省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卫函字〔2009〕32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卫生厅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推动城市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基层医院合理流动,使医疗服务重心下移,帮助农村基层医院解决管理、人才、技术及设备匮乏等瓶颈问题;通过医疗资源纵向整合,达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动一所医院,培养一批人才,造福一方百姓的目的,并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城市医院服务功能得到拓展;

  --基层医院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医务人员多点服务,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居民得到及时、方便、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整合模式、范围及内容

  (一)整合模式。以市属5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市中医医院和驻军201医院及3家二级以上综合性企业医院为依托,实行技术协作为主的资源整合;以扶持乡镇卫生院为重点,以技术、管理等要素为纽带,实施请进来、走下去战略,将城市优良医疗资源的重心向农村下移,在确保基层医院受益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资源整合体系内部各成员单位保持独立法人地位,原所有制性质、资产所属关系、人员归属和管理权限均不变,成员医院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和经济责任,独立自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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