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2011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民主评议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街民主评议工作联动,现就具体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监督作用,提高部门、行业和基层站所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要求。将政风行风评议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有机结合,并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管理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三)基本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以下评上、以下看上的原则,将县(市)区、乡(镇)街的评议结果作为评议市政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依据;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的原则,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公信度。
二、参评单位及评议内容
(一)参评单位。凡与经济建设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及在乡(镇)街设立的基层站所,均参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