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工程。建立畜牧兽医与卫生管理部门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对重大人畜共患病的净化行动。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队伍、资金、技术、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基础设施和冷链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工作。
(四)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制定《威海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严格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强化畜禽饲养场户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企业生产检验为基础、县级日常监管检测为主体、市级仲裁复查检测为补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支持13个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改造,做好常规性质量检测,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乳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落实备案制度,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畜牧业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五)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引进和培育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行畜产品加工分级管理制度,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不断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畜产品质量和消费宣传,创新销售形式,方便城乡居民消费,培养成熟的消费群体。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合作对象从以日、韩、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主,转向多方位并举,增强对欧盟、中东和非洲等新型市场的开拓力度,扩大同发展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畜产品出口规模,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外向度。
(六)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强与省农业科学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等单位的联系,针对我市产业特点,开展良种培育、畜禽饲养、疫病防治、信息装备和环境净化等科研攻关。围绕畜牧重点产业和领域,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设技术研发中心,组建畜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畜牧兽医高端人才培养,培育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人才带项目搞开发。逐步完善市、县、镇、场四级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建设,搞好软件开发,发展终端用户。定期发布畜牧兽医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支持畜牧兽医推广单位、畜牧合作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自然养猪法、奶牛全混合日粮饲喂、生猪人工授精、动物疫病程序化免疫等先进适用技术。制定实施畜牧从业和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加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力度。
(七)实施饲料兽药优化升级工程。支持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项目,加强技术改造,加快联合重组,扩大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规模,建立现代企业经营制度,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搞好秸秆、牧草饲料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秸秆饲料,推广优质饲草饲料作物种植,区域性粮经饲作物三元结构种植面积比重达到10%以上,青贮氨化秸秆20万吨。加快开发安全高效低残留的新型兽药,严格落实兽药生产企业GMP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加强兽药使用指导,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用药行为。
(八)实施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大力扶持畜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与养殖户形成紧密合同关系,结成利益共同体。大力发展畜禽养殖、饲料生产、畜禽及产品流通等各类畜牧合作社,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扶持引导畜牧合作社增强实力、拓展功能、规范运行,更好地开展生产资料供应、场舍设计建设、技术推广应用、畜禽加工销售等服务。发展畜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规范行业生产、解决贸易纠纷的作用,维护广大从业者利益。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强化对畜牧业的财税扶持。逐步加大对种质资源保护、良种良法推广、规模化养殖基地和优质饲草基地建设、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等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抵扣和畜产品出口退税税率政策,加快培育和壮大畜产品龙头企业。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畜牧业担保体系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畜牧业;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探索建立适合不同畜禽品种的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