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道景观整治。本着“治污、蓄水、行洪、增绿、造景”的原则,对环翠区张村河、羊亭河、五渚河,工业新区草庙子河、汪疃河等进行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投资约11900万元。
(四)采石场生态治理。继续加大市区采石场环境治理力度,2011年重点完成高区初村北山、槐云村北山,工业新区财山、郝家山等采石场(崖体)的生态整治,实现周边环境的生态化、自然化。投资约1430万元。
(五)生活区绿化整治。按照《威海市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0〕111号),重点抓好21个旧生活区的绿化整治,提高居住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投资约2730万元;按照《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办法》(威政发〔2010〕50号)规定,严格把关,积极引导,提高新建居住区配套绿化工程建设水平,重点抓好9个小区绿化示范工程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投资约5405万元。
(六)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按照《威海市干线公路和桃威铁路沿线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威政办发〔2011〕1号),对中心城市干线公路和桃威铁路沿线绿化进行升级改造,突出有宽度、有密度、有厚度、有层次的特点,提高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投资约5741万元。
(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大资金、技术、人员投入,提升市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乱砍乱伐树木、毁坏侵占绿地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逐项列出相关园林绿化工程的内容、标准、分工、时限等,确保各项工程4月初全面开工,5月底前初见成效,9月底前基本完工,取得明显成效,12月底全部完工。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级城乡建设、财政、规划、城管执法、城市绿化、物业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创新思路,重点解决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绿化工程整体水平不高、新建项目绿线宽度和绿地率指标达不到规划要求、小区和“门前三包”绿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共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绿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调度汇总、每月检查通报、每季度组织观摩,年底考核评比。对于园林绿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