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建设,确保全民健身活动内容丰富多彩。遵循“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的原则,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娱乐性体育活动。在全市范围恢复“大众广播操”活动,推广太极拳运动;大力开展“徒步上下班”活动;积极开展“假日体育”。每4年举办全市体育大会、少数民族运动会、农民趣味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妇女健身展示大会各一次;每4年召开一次老年运动会;组织开展好每年度的“学生联赛”;倾力打造健身健美活动、“三人篮球赛”、体育舞蹈、自由搏击、冬泳、太极拳等大型赛事活动。在县(市)区开展“一县一品一特色”活动,每年开展万人徒步走、万人登山、万人长跑、万人冬泳、万人乒乓球、万人自行车活动,积极开展百村健身秧歌活动。
(五)强化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组织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形成政府主导,以体育机构为骨干,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体育社团组织为助手,以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为基础,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抓手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组织建设。全市街道、乡镇组织建设达60%以上,配备专、兼职体育干部30%以上;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到33个,力争达到35个,并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成立分会。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000人以上,达到国家万分之十五以上标准;体育健身辅导站(点)达到320个以上,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5%;农村体育教师100%具备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切实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市、县两级要积极安排资金用于培训、表彰和必要工作补贴,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水平与工作能力;体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作出台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实施意见。组织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全民健身志愿者,为群众讲解体育知识、传授健身方法、辅导体育技能,不断提高体育健身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六)深化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各县(市)区应建设2至3个监测站点。建立全市国民体质数据库,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规范国民体质监测手段、程序和标准,科学指导群众健身,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常年性体育指标统计,不断提高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将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在市基本建设资金中列支50万元用于体育公园、健身广场、街头小足球场、街头小篮球场建设;市政府每年从教育附加费中投入50万元用于学校小篮球场、小足球场、校园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开展等;市、县两级发展改革、财政、体育、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对体育健身事业经费的投入政策扶持;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