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威政发〔2011〕1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威海市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7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威发〔201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宗旨,以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为重点,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布局合理、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优质民办幼儿园。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从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出发,合理安排,科学布局,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儿童人口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发展目标。
坚持幼儿园改扩建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要达到省规定的相应标准,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把幼儿园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坚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基本职责,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要求。
三、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