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1.1万人、3.3万人以上。将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多渠道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的提高。组织实施减少烟草危害行动计划项目和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市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威海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
2.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全面完成补种任务。(市卫生局负责)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3)为1000例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残联、卫生局负责)
(4)完成67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市卫生局负责)
(5)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3.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负责)
(2)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重点支持2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民政局负责)
(3)研究制定全市急救中心(站、点)设置规划,进一步完善“120”急救网络建设。(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
(4)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研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思路。
(1)在荣成市人民医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其制定改革方案,进行以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支付方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临床路径、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试点。(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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