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1〕2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威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明确今年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改革,确保取得实效,现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3.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促进失业人员参保,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的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财政局负责)
(2)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市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