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充分发挥好技术转化中心的桥梁作用,加强国家863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火炬创新创业基地、海外学人创业园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重点在机械设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医药创制、海产品生产加工和先进复合材料、医疗器械、计算机外设、高性能电子元器件等领域,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和园区。进一步整合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资源,组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支持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及产品。加强农业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启动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工程,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延伸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能力。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2%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逐年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确保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充分发挥政府科技引导资金的作用,优化资金投向,启动高技术自主创新行动计划,集中扶持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争取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以上。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增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投放,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多渠道筹集研发资金。认真落实各项奖励扶持政策,对在高层次人才聚集区、产学研结合密集区、科技成果转化汇集区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二、继续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各类教育、城乡教育协调、优质、均衡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并向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延伸。
(一)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发展。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格局。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城市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建成比例达到50%,省、市示范园比例达到7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100%。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全面完成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特色学校建设工程,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校企结合,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投入,突出抓好“威海市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重视和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推行工学结合、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顶岗实习、弹性学制,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建设以培养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海洋产业、食品医药与医疗器械等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继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到2015年,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建成1-2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3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成20个省级专业实训中心、20个市级示范实训基地,重点建设1-2个多专业示范性实训中心。积极引进和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加强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等驻威高校的共建,加快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建设,推进南海新区大学科教城项目。引导高校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技术攻关,提升在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到2015年,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全日制在校生达到8万人。
(二)建立健全教育事业保障机制。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明显高于省定标准,到2015年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校长、教师统筹调配和定期交流机制。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大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园长)的全员培训力度,到2015年培训农村骨干教师1000人,重点培养400名“四名”工程人选。强化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公益性校外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威海城区打造1处国内一流的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荣成、文登、乳山实践基地进入省内一流行列。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等工程,到2015年省级规范化学校建成率达到60%。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威海教育宽带网络系统建设,提高教育网主干网带宽和学校校园网接入速率,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大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力度,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三、加强人才工程建设
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坚持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与使用人才并重,重点实施十大人才工程,进一步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设立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培训基地,促进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高端技术和技能人才,建立健全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的在职、在岗和脱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适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加大人才载体建设力度,积极扶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建立“留学回国绿色通道”,以资金扶持等形式,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抓好各类研发平台建设,力争有1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进入国家“千人计划”和省“万人计划”第一层次。坚持柔性引才机制,认真落实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科研经费补贴等优惠政策,积极推行期权、年薪制、技术入股等分配激励机制,支持回国留学人员及国内外科技专家、企业家来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高新技术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引进顶尖人才。争取到2015年,全市人才队伍总量达到55万人以上,其中硕士以上人才达到5000人,博士达到600人,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达到160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达到27%;与我市合作的院士达到50名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到12家;力争引进海外人才500名,重点实施30个产业化项目推进计划,新增留学人员企业40家。
第九章 和谐社会与民生建设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富民优先,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经济与社会、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一、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积极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完善企业工资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体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水平,促进形成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到2015年,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各类工种原则上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我市实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推广城中村改造成功经验,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模式,多措并举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二、努力扩大就业
把扩大就业、稳定就业、扶持就业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将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全面落实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实施加强就业培训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健全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就业、失业动态状况的监管、监测分析,抓好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金融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建立起创业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创业奖励、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一体化创业扶持体系,鼓励引导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努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行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建立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认真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基层就业工作全信息化,充分就业社区达到9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5万人,引导和帮助5000名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控制在9000人左右。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健全保障经费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断提高。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统筹推进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继续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居民的高标准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和提高医疗保障标准和水平,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全市所有困难家庭。大力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建设,完善和实施好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敬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打造镇级社会福利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孤残儿童保障体系和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孤残儿童生活保障水平。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实施临时救助和延伸专项救助,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建设。提升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全市社会保障业务“一卡通”。改革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完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制度,构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到2015年,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71万人、124万人、44万人、62万人和52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9%以上,新农合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加快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机制和政府保障机制,加大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增加主要面对中等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