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节能奖获奖单位、个人和成果的通报
(威政发〔2011〕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一五”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和节能降耗的艰巨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抓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市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
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动“十二五”节能工作,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08〕59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威海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发〔2010〕1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荣成市人民政府等19个单位“威海市节能先进单位”称号,每个市区政府(管委)奖励5万元,其他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给予董港等10名“威海市节能先进个人”记二等功;授予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称号,每个企业奖励20万元;授予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威海市节能先进企业”称号;授予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YVF3系列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动机”等16项成果“威海市优秀节能成果”称号,每个成果奖励5万元。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之年。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措施,开拓创新,深入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为加快威海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威海市节能奖获奖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威海市节能奖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