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水源地及北川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2009〕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创卫”国家专家环境保护指标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迎接国家创卫正式技术考核评估达标工作,现就加强水源地及北川河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第四水源地、第六水源地、第七水源地、黑泉水库周边及北川河、东峡河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有关工业企业的烟尘污染、粉尘污染、水污染。
二、工作步骤及时限
第一阶段(5月13日至5月20日):集中整治第四水源地、第六水源地、第七水源地、黑泉水库周边及北川河、东峡河两侧的环境卫生;对有关工业企业的烟尘污染、粉尘污染、水污染进行整治。
第二阶段(5月21日至22日):创卫督查组组织相关人员,督导检查第四水源地、第六水源地、第七水源地、黑泉水库周边和北川河、东峡河两侧的环境卫生及有关工业企业烟尘污染、粉尘污染、水污染整治情况。
第三阶段(5月23日至25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责任单位进行查漏补缺。
第四阶段(5月26日至6月初):巩固整治成果,做好迎接国家检查评估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县水务局:负责北川河道、东峡河道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整改沿线违规作业,滥采乱挖现象;清除河道淤泥,疏通河道,复平砂坑,保证河床平整、行洪畅通;拆除河道和护堤地内所有违章临建设施;清理堤顶、滩地、护堤地内的垃圾及水面漂浮物,清除沿线桥梁两侧垃圾,确保河道沿线整洁、卫生、美观;协调落实第七水源地、黑泉水库两端的警示标牌设置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防护围栏设置;督促各水源地健全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创卫达标相关档案资料;加大水源地污染隐患的检查力度,防止和杜绝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协调相关企业做好第四水源地、第六水源地、第七水源地和黑泉水库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第四水源地、第六水源地、第七水源地和黑泉水库周边的水质检测工作;协同北川工业园加大对有关工业企业污染隐患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水泥、化工、建材、冶金、电力等行业及零星锅炉的烟尘污染、粉尘污染、水污染状况进行整治;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件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