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辽市政发〔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援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辽阳地区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辽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全市地区地震监测能力提高到M0.1级,在省地震局确定震级后地震速报时间小于5至10分钟;各类台网台站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至2个;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基本建立起以地震救援队伍为中坚、各有关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生活安置;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和地震监测科技投入,提高社会公众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险技能。
到2020年,所有重大工程、易发生次生灾害工程和其他重要工程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他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也必须达到相应地震基本烈度的抗震设防要求,全市防震减灾能力(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恢复重建)达到省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1.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加强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大力推进烈度速报台网建设;完善市级地震台网中心和地震数据接收、传输、共享系统。规范地震宏观观测网点,完善地震速报系统建设,提高地震速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