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2009〕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政府信用贷款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贷款资金,确保按时偿还信用贷款本息,防范和化解财政和金融风险,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政府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永海(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何明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世英(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童子文(县监察局局长)
杨占仓(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含财(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冯浙青(县财政局局长)
鲍洪财(县审计局局长)
于新强(县城建局局长)
鲍洪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文义(县农牧局局长)
张福云(县水务局局长)
童智禄(县北川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李世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含财、冯浙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