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建设局:
1、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在城镇住房小区建设过程中,依法落实建设中小学校的有关规定。
2、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3、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危房的鉴定工作。
国土资源局:
1、中小学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保障新建或扩建中小学用地。
2、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优先保证审批中小学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确保中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在用地审批程序上为中小学建设项目依法办理手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县卫生局:
1、协助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病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协助指导学校开展因病缺勤监测和建立晨检制度。
2、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学校改善卫生环境和卫生条件。
3、配合教育部门对失去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进行智商测试,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医学鉴定。
4、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县社会发展局:
1、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综合治理。
2、协助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根据《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和《
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监督、帮助学校对毕业班学生进行体育合格率检查,对学生身体素质测定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
3、协助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各种体育项目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
县广播电视局:
1、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报道。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两基”迎国检的意义、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宣传,并做好相关的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