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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规划》的批复


  4、本规划由县城建局负责提供两种以上不同结构,类型的设计图纸。

  六、资金投入

  1.本规划危房改造共需投入资金5079万元。其中国家补助共3072万元(省级补助1600万元,市级补助256万元,县级补助256万元),亲友邻里户主帮扶401.4万元,住户投工投劳等不同形式自筹1605.6万元。

  2.根据危改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国家补助资金的档次标准为:

  特别困难对象95户,每户补助19590-30200元;

  重点对象1135户,每户补助11000-19200元;

  一般对象777户,每户补助5000-10000元。

  七、项目管理

  本规划项目管理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主要包括完善制度,加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程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

  项目建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所辖村民委员会组织具体实施。

  八、相关责任单位职责

  大通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提供建筑设计图纸,提供技术指导,负责质量监督。

  大通县财政局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及时拨付、并制定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

  大通县民政局负责危房改造的总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大通县审计局,监察局按工程进度及时组织开展工程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审计和监察。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与安排,负责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中各项目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决定成立大通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对乡镇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永海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纪青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锦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 红 县民政局局长

  李含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童子文 县监察局局长

  冯浙青 县财政局局长

  鲍洪禄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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