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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解放南路暨老营庄收费站出口区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解放南路暨老营庄收费站出口区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201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美化县城“南大门”,改善大通对外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县政府决定实施解放南路暨老营庄收费站出口区域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解放南路暨老营庄收费站出口区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世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于新强(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文义(县农牧局局长)
马永珍(县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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