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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惠寺、鹞子沟景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惠寺、鹞子沟景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2010〕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广惠寺、鹞子沟景区开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惠寺、鹞子沟景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世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 红(县旅游局局长)

  常传宏(东峡镇镇长)

  李访瑞(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成 员:李含财(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冯浙青(县财政局局长)

  马永珍(县林业局局长)

  鲍洪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新强(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福云(县水务局局长)

  白海青(县交通局局长)

  陈明才(县民政局局长)

  汪永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 德(东峡镇副镇长)

  陈 科(县旅游局副局长)

  冷庆和(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陈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各单位职责:

  县旅游局:负责广惠寺、鹞子沟景区开发建设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景区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东峡镇:负责开发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协调,完成项目建设范围内农户的搬迁安置工作。

  县城乡建设局:负责基建项目的审查、监管,指导、协助东峡镇完成房屋拆迁补偿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用地、临时用地手续报批工作,指导、协助东峡镇完成征地补偿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鹞子沟景区防火工作的监管和广惠寺建设项目绿化苗木的供给。

  县交通局:负责景区道路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管,并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项目。

  县水务局:负责解决鹞子沟景区供水和广惠寺消防用水问题。

  县发改局:负责景区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等项目的争取工作,协助开展景区内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景区建设项目的县级资金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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