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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林业生产计划任务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林业生产计划任务的通知
(大政办〔201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根据省、市有关林业工作会议精神,《青海省林业局关于安排2010年林业生产计划任务的通知》和大通县与西宁市政府签订的城乡绿化目标责任书的要求,2010年,全县造林生产任务3.9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幼林抚育7万亩,四旁植树85万株,林网植树18万株,新育苗1130亩,全民义务植树150万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8.7万亩。现将2010年林业生产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一、各乡镇、林业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技术措施到位、管护到位。

  二、抓紧实施造林,保证造林质量。各乡镇、林业部门要按照年度计划任务,按照批复的天保、“三北”、退耕还林工程和国家重点公益林高标准造林建设等的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抓紧将工程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提前做好造林整地、种苗准备,加强技术保障工作,严格组织施工,保证造林质量。特别是重点要做好2009年第四批国家拉动内需天保、“三北”、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和国家重点公益林高标准造林的实施工作。

  三、加强育苗基础工作,提高育苗质量,进一步加大育苗结构调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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