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师队伍。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缺编、有编不补,挤占教师编制以及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等情况。按照省定教师编制标准,配齐合格教师。(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育局人事科、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三)办学条件。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音体美器材配备情况,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使用效益等。全面消除D级危房,危房比例控制在3%以下。设立专项资金,解决教学仪器、图书及音体美器材配备不足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计财科、项目办、电教中心,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四)教育经费。重点检查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情况。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财政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建立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监测、评估、公告制度,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确保省对下转移支付中安排不少于20%的资金用于教育发展。要对2008-2010年三年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自查,凡有拖欠的在国检前补拨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教育局计财科、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五)教育质量。重点检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情况。主要检查中小学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教研室、普教科,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六)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校舍与设施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师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同时,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普教科、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七)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和脱盲人员复盲情况。将“扫盲”和“普九”工作并重并举,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成职教科、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2010年5月25日前)
(一)组织召开全县“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