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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县普通高考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县普通高考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2010〕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8日进行,我县考区设大通二中、大通六中两个考点,为确保普通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公安、教育、保密、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切实抓好试卷押运、保密、运送、分发及答题回收、运送、保管的每一个细节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责任制度,对定密地点要做到“逐一检查,消灭死角,不留隐患,严格达标”。

  二、县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完全中学开展考前考风考纪及考生安全教育,宣传《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有关考试规定及考试期间有关注意事项。提前安排解决离考点较远考生的食宿问题,有条件的完全中学可采取接送方式参加考试。同时,在高考期间考生要由各校校长亲自带队,并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具体负责考生的住宿工作。

  教育部门、招生办要对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严格选聘从事过监考工作又没有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教师来担任监考教师,加强高考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的考务培训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确保全县普通高考顺利进行。

  三、县教育局要督促大通二中、大通六中提前做好考场内外的考试设施设置工作,包括输电线路检查维修、考场安排、桌凳配置、考场杂物清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四、县城建、环保、公安、社发、城管、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考点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对噪声扰民、扰校、扰考的建筑工地以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网点、餐饮娱乐场所、机动车维修场所等进行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干净、整洁、安全、无噪声的考试环境和休息环境。

  五、县卫生、公安、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结合201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考生集中食宿地及周边饮食门店的餐饮、食品等卫生情况的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卫生不达标行为,重点做好餐饮、住宿环境的“消、杀、灭”等相应工作。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对县城各餐馆、旅馆、招待所、旅店、食品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强化措施,从严管理,确保考生饮食和住宿安全。考试期间卫生部门要在考点设立临时救治点,安排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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