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金投入
1、本规划危房改造共需投入资金11412.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共6336万元(省级补助5280万元,市级补助528万元,县级补助 528万元),亲友邻里户主帮扶1171.5万元,住户投工投劳等不同形式自筹3905万元。
2、根据危改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国家补助资金的档次标准为:
特别困难对象83户,每户补助3万元;
重点对象2352户,每户补助1.92万元;
一般对象1470户,每户补助1万元。
七、项目管理
本规划项目管理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主要包括完善制度,加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程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
项目建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所辖村民委员会组织具体实施。
八、相关责任单位职责
大通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提供建筑设计图纸,提高技术指导负,责质量监督。
大通县财政局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及时拨付、并制定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
大通县民政局负责危房改造的总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大通县审计局,监察局按工程进度及时组织开展工程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审计和监察。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门工作要求与安排,抓紧搞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中各项目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
为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决定成立大通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对乡镇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二)目标责任
由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长于各乡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签订危房改造合同书,乡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长于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合同书,就相关投入、建设时间、面积等签订合同书。
(三)工作要求
1、新建住房必须按统一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决不允许降低标准,偷工减料,套取现金、优亲厚友等问题。
2、严格按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三榜公示、三级审核等办法,增加透明度,提高确定对象及补助标准的准确性,保证工程项目安全、高效、廉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