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节约成本,保证质量。各乡镇要在充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就近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可采用集中采购和统一加工的方式,以降低成本。同时要做好有关建筑材料的质检工作,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的建材符合规范要求。房屋设计要尊重农户意愿,既要倡导小康型住房建设,又要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施工中要在不降低建房标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原有农房的材料进行建设。在房屋建设上,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因条件所限或改造对象选择自建的,应选择经过建筑技能培训的持证上岗人员进行施工。要采用节能炕、暖墙、太阳能等新型节能新材料、新技术。
(三)严格进度,确保安全。各乡镇要统筹安排,科学编制本地区的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进度计划,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进行进度监控,确保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安全顺利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要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建设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安监、建设部门对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安全责任目标,积极督促施工人员严守建筑工程施工各项规章,确保施工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九、相关要求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企盼,社会关注,影响深远。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大力度,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明确职责,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20个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四个分片指导督查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层层建立责任制。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主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办法,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逐户落实危房改造项目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对危房改造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对象核实无误、资金配套及时、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进度顺利、工程质量优良。严格落实工程进度月报告制度,村、乡镇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逐级汇总,每月月底前报告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