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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2010〕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杜绝问题奶粉流入我县市场,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成立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天录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万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乔镇海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成   员:樊海民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吕荣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海年 县农牧局副局长

  朱永辉 县经济局副局长

  段志华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洪逵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乔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不合格产品的下架、封存、销毁等工作,并配合做好召回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做好奶制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及出厂检验等工作。

  农牧部门:加强对全县养殖企业、规模养殖奶牛村的饲料和添加剂的监管工作,并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牛奶收购点全面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加大对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教育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问题奶粉的清查工作。

  经济部门:督促做好全县商贸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承办企业及农家店全面自查工作,并配合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职责,及时汇总整理清查工作总结。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奶牛饲养户科学发展,诚信经营。充分发挥村级食品监督信息员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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