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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 张永海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纪青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含财  县政府副县长

  于新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童子文  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 王世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浙青  县财政局局长

  马德晓  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局长

  黄怀华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白海青  县交通局局长

  张福云  县水务局局长

  李新秋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永年  县监察局副局长

  徐卫国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于新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县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决策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招标投标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大通县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建设,听取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工作汇报;负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负责招标投标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工作,强化行业自律;负责全县招标投标业务综合统计和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运行机制

  (一)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为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监督,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打破部门行业垄断,解决县专家资源匮乏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的规定,组建专家总库,实现联网,由县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管理。制定完善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评标专家总库的法律地位、强制使用范围和运行机制,严明评标纪律,严肃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建立评标专家“准入、退出、考核、奖惩”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专家职业道德水平,确保评标专家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

  (二)加快建立招标投标集中交易有形市场。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的通知》(青工建[2009]2号)要求,坚持政事公开、政企公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市场资源,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集中交易有形市场,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以招标投标集中交易有形市场为平台和手段,实现对进场项目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规范各环节活动依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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