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霞 (县交通局副局长)
马海林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李生文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邹远杰 (县运管所所长)
李建旺 (县出租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冶玉祥 (县客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白海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人员:县交警队8人、县运管所28人,县治安大队4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71-2722314
开设举报投诉电话:县运管所 0971-2722055
县交警队 0971-2722121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0日)
县交通局和公安局联合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宣传,并在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各运输企业等地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布公告,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乘坐合法经营、有安全保障的客运车辆,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深入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摸清全县非法营运车辆的基本情况,获取详实的资料,明确工作重点,为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3月10日)
由交通局牵头,协调公安部门共同开展打击黑车专项工作,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上报工作信息。运管所、交警队、治安大队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搜取证据,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活动。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1年3月11日至31日)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全面、详实、系统的总结秩序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就,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营运行为的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