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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镇康家村林地改造和砂堆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镇康家村林地改造和砂堆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2011〕2号)


长宁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供电公司:

  《长宁镇康家村林地改造和砂堆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长宁镇康家村林地改造和砂堆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西宁市政府关于整治砂石厂工作的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决定,以及林业局《关于长宁镇康家村青杨林采伐更新造林的批复》有关规定,现制定康家村林地改造和砂堆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长宁镇康家村林地改造和砂堆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王锦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海军(长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永国(县林业局副局长)

  戴洪贤(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刘海年(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星照华(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延安(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 存(县公安局副局长)

  穆成贵(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积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严秋善(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宁镇政府,李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和清理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步骤

  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6日为宣传动员阶段,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聚盈建材厂进行宣传教育,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3月底为砂坑回填平整造林恢复阶段。完成租用林地回填平整,按林业局作业设计完成更新造林工作,恢复原来地貌,并经县林业等部门检查验收达到合格。砂场堆放的砂石料清理工作由国土资源局、长宁镇和康家村全力配合省市土地监察大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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