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通县园林路蔬菜批发市场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通县园林路蔬菜批发市场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2011〕7号)


各有关部门:

  2011年1月11日、13日,我县园林路蔬菜批发市场连续发生2起火灾事故,为认真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园林路蔬菜批发市场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含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智呈(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黄怀华(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马洪文(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刘 存(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海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巩发成(桥头镇镇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