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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园林路蔬菜批发市场火灾事故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园林路蔬菜批发市场火灾事故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大政办〔201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园林路蔬菜批发市场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节日期间生活必须品供应,降低市场商户损失,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园林路蔬菜批发市场火灾事故协调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纪青(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米占良(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世英(县政府副县长)

  李含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齐春岭(县公安局局长)

  王世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袁 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车贤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智呈(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怀华(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马洪文(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戴德辉(县综治办主任)

  聂文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成福(县信访局局长)

  巩发成(桥头镇镇长)

  樊海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何 岩(中国电信西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国强(中国电信西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秋生(中国电信西宁分公司综合部主任)

  张 智(县消防大队队长)

  闫秋善(县供电公司经理)

  协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商务局,李含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怀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的开展。工作组下设治安维稳、善后处置和综合协调三个工作小组。

  1、治安维稳组:

  组 长:米占良

  副组长:齐春岭

  成 员:袁渊、马洪文、戴德辉、马成福、巩发成

  职 责:负责维护市场过渡运营时期治安及稳定工作;负责维持市场内及外部临时市场的营运秩序;负责市场过渡运营期间维稳信息的收集和研判;负责完成协调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善后处置组:

  组 长:李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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