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月4日-1月31日)
1、成立工作机构。县上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
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宣传和贯彻有关选举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2)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现状调查;(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确定选举时间;(4)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培训选举工作人员;(5)设计印制选举文书、统计报表等;(6)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核发当选证书;(7)受理村(居)民举报和来信来访,依法查处和纠正选举违法现象;(8)组织检查验收,交流选举经验,撰写选举总结,进行评比表彰;(9)承办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2)督促、指导村(居)民依法民主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3)根据县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4)部署选举工作,培训选举业务骨干;(5)教育、引导选民依法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6)印制选票、选民证、委托票证,上报各类统计报表;(7)具体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颁发当选证书;(8)受理选民咨询、举报、来信来访,查处、纠正或向上级反映违法选举行为,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违法选举案件;(9)组织检查验收,交流选举经验,总结选举工作;(10)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按照全县总体安排部署,根据各个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村(社区)班子现状、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增强选举方案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近几年撤并的村和实施 “三集中”的村,群众上访问题多、不稳定因素多的村(社区),要予以重点指导,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实施“一村(社区)一策”,制定相应对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教育。广电、民政、司法等部门认真制定选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进展情况,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有序参加选举,努力营造依法选举、和谐选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