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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候选人条件。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各项决议、决定;(2)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受到群众拥护;(3)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5)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6)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应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社区居委会主任候选人应有社区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

  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推荐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2)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4)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委会正常工作的;(5)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拖欠或侵占集体财产,或审计发现有经济问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推荐提名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1)工作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2)工作态度恶劣,在居民中造成极坏影响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4)无故不上班、不请假1年累计达1个月的;(5)经常挑起事端,影响社区居委会内部团结的;(6)在社区考评中得分60分以下和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

  4、组成职数。村(居)委会成员职数应为单数。村民委员会一般设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7人组成。

  5、选举形式和时间。村委会选举形式是由村民直接选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将采取居民直接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直选比例要达到社区总数的33%,全县7个社区要完成居民直接选举。确定桥头镇3个社区和多林镇哈州社区、塔尔镇塔尔社区、黄家寨黄东社区、景阳镇景阳社区进行直接选举,其余13个社区由居民代表进行选举。村委会选举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20日,具体时间由各乡镇确定;社区选举日确定为2011年3月30日。

  三、工作步骤

  全县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届期,统一安排,统一指导,统一宣传,统一培训,统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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