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201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大通县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大通县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0〕60号)和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宁办发〔201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等有关要求,以推进基层民主,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目标,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选好配强群众拥护、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具有开拓精神,能够带领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村(居)委会干部,增强村(居)委会的凝聚力,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

  1、选举范围。凡在2008年通过第七届换届选举产生的全县村民委员会以及因故在第七届中期补选的各村民委员会和20个社区居委会统一进行换届选举。

  2、队伍结构。注重把农村(社区)致富带头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牧民经纪人、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成员中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按照法律程序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实行妇女专职专选)。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村(居)委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年轻干部进入村(居)委会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提倡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县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的比例要达到100%。多民族居住的村,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成员。提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原则上新任村委会主任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居委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把社区中带领居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有一定文化程度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大学毕业生、社区见习生、社区协管员等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依法选举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