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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4、各单位注册的域名格式最多不能超过l8个汉字。如超过l8个汉字,应选用其他格式。

  5、对于尚未建立网站的单位,也应注册中文域名,待今后网站建成后再申请开通中文域名。

  四、注册程序

  l、各申请单位登录中央编办政务中心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chinagov.cn),点击“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域名注册系统,选中单位所在地区,进入注册会员界面,按提示要求填写申请单,提交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审核。

  2、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单位持填写的申请单(加盖公章) 和本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同级编办办理审核手续。申请政务域名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须同时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证明及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相关材料。

  3、各级编办在网上审核时,需根据省编办分配给各地的ID

  号码,以编办管理员身份登录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站,对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和名称规范性的审核,然后报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4、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对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申请表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域名运行费用,办理域名注册开通手续。

  五、收费标准

  1、域名注册成功后,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将向申请单位收取运行费,标准为每个域名每年收取300元。

  2、域名注册按注册年限收取运行费用,注册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注册若干个域名,每个域名可以一次性缴纳1-10年的域名运行费。注册成功的域名,自注册期限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应向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续缴域名运行费用,以保证域名的继续使用。

  六、注册时限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至2011年2月28日结束,各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注册工作。

  七、组织实施

  “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是我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专用网上名称,是社会公众在互联网上识别和访问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重要标识,加强对域名注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规范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提高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可信度和认识度,维护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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