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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安门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针对出租车、客车等车辆在安门路两侧乱停乱放现象,加强出租车、客车的管理,整治运煤等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的超载及黑车载客现象,重点清理整治修车、洗车行等污染源。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桥头镇

  完成时限:2011年3月15日前

  (四)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提升城乡结合部安门路整体形象。合理规划安门路绿化带,实施高标准、高质量、优品种的绿化美化工程,补植补种树木、花卉,改善周边环境,实现街道绿化净化。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协助单位:桥头镇

  完成时限:2011年4月15日前

  (五)加强“农家乐”管理,开展庭院绿化,种花种草栽树,美化家园,彻底整治“农家乐”院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使“农家乐”经营规范,环境优美整洁,完善景区卫生设施,提高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及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协助单位:桥头镇

  完成时限:2011年3月15日前

  (六)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合理设置环卫设施,加强公厕、果皮箱、垃圾收集点等公共环卫设施的维护,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彻底清除死角垃圾;全面清理店外延伸经营,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严厉查出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洒漏的违规行为;规范广告牌匾,及时清除各类违法广告,对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的广告和其它设置进行集中清理。彻底解决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舍、马路市场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协助单位:桥头镇

  完成时限:2011年3月15日前

  (七)加强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的整治工作,取缔无证经营的六小行业、市场经营户、废旧回收站、各类加工厂等。

  责任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助单位:桥头镇

  完成时限:2011年3月15日前

  (八)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村规民约,将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范围内,加强村民健康教育,正确树立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全面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卫生街道。

  责任单位:桥头镇

  完成时限:2011年4月15日前

  (九)加强环境保护,强化餐饮业、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等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协助单位:桥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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