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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外出采挖虫草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外出采挖虫草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大政办〔201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日,县政府先后接到外州县政府来函,希望我县积极协助,劝阻群众外出采挖虫草,为保护生态环境,现就禁止外出采挖虫草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虫草采集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对省、市有关禁止采挖虫草的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虫草采挖活动。

  二、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与各乡镇配合,针对部分私自招揽务工人员采挖虫草、非法散布虚假广告信息的违法行为,及时组织力量,认真排查摸底,并进行严厉打击,禁止非法组织私自采挖虫草事件的发生,并教育群众提高警惕,避免受到欺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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