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完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前评估管理机制、临床使用管理机制和临床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大南岔区医疗机构整合试点力度,将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整合为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南岔区内构建起以省林业二院(三级医院)为龙头,以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岔区职工医院(二级医院)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林场卫生所)为网底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取得经验后,对伊春区区域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稳妥推进医疗机构岗位管理和人员聘任制度,逐步建立以服务质量与数量、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淘汰机制。将二级以下(含二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等公共服务经费。积极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药物使用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振兴中医药事业。健全和完善城市以市级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含区级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门诊和中医诊所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农村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村卫生所为网底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急诊急救能力和防治传染病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能力。加强中医院康复能力建设,初步形成中医康复体系。加强对社会上药浴、药膳、中医保健按摩等中医药相关产业的指导和管理,大力发展中医药保健产业。到2015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服务功能齐全、中医药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

  --完善发展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建立筹资机制,农村常住居民新农合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加大筹资力度,人均新农合筹资额达到300元。建立农村居民全方位就医保障系统,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扩大受益面。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力争用5年时间将新农合住院政策性补偿比提高到80%以上。不断扩大门诊就医的受益程度,提高门诊统筹资金占当年统筹资金的比例,逐步将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提高至60%以上。完善农民交费的激励机制,对连续几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参合农民提高报销比例。加强对管理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监管,改革定点医疗机构的付费机制。

  --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努力控减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探索医保购买服务、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方式进行补充,探索乡村医生和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办法。加强区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进一步探索基本药物采购“第三方支付”的支付模式。提高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非基本药物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2011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2012年-2015年二级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并探索开展三级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