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妇女至少每两年享受一次妇女病检查,妇女常见病筛查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县(市)、区级均设立独立的办事机构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农村乡镇、城市社区设有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各级各类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专门卫生应急工作管理科室。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和修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各类单项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针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完善预案启动机制和工作程序,通过演练和应急实践,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队伍建设。建立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完善决策指挥信息平台,重点构建市、县(区)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平台,整合现有的信息业务资源和专业信息管理系统资源,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指挥协调等基本功能,县(区)级建成率达到80%以上。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组建由应急管理、各类专业技术和技术保障等人员组成的装备合理、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卫生应急队伍,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卫生应急管理干部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培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成员、医疗救治技术骨干每年至少进行1次培训。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基础上,按照一网多用原则,整合现有监测信息资源,完善、拓展网络直报系统功能,建立临床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机制。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达到90%以上;报告的完整率和及时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系统建设。建立17个县(区)级卫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立以市疾控中心为依托的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市级医疗机构各自建立医疗急救药品、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分库。同时,建立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卫生应急物资调运体系,整合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实现全市范围内重要卫生应急物资监测、调用、管理的信息化。
加强紧急医疗卫生救援网络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市级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基地,由市120急救中心、林业中心医院、市传染病院、市第一医院、市中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救治转运重症伤病员达到50-100人。建立17个县(区)级医疗机构紧急救援基地,承担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强化各级区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的备用床位、医疗救治设备、救援人员装备建设。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网络,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配齐车辆和常规设备。在市,县(市)、区设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办公室,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市疾病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县(市)、区疾病控制机构食品安全检测基础实验室建设,并建立完善由市和县(市)、区组成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检测整体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建设,分别组建由卫生监督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组成的市和县(市)、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有效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