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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五)惠民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林区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得到满足。投入489.7万元,建立惠民医院21所,实行一级医院收费标准、“九免四减”和单病种最高限价的优惠政策,各级惠民医院接诊患者9000人次,减免医疗费用270 余万元。投资971.5万元,实施“兴安健康行”活动,共为32.3万特殊人群进行了免费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高标准、高质量恢复、改造、建设林场(所)卫生所216个,实现了林区基层卫生网络恢复和全覆盖。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医疗救助4397人,核销医药费995.3万元。积极开展妇女健康普查活动,对7.62万妇女进行了健康体检。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婚检2058对,婚检率由零提高到了34%。

  (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有力。积极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禽流感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免疫规划“五苗”覆盖接种率在95%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90%以上。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餐饮单位和食堂索证率100%,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60%以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查处率100%。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9%以上,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七)医疗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服务质量效益双提升。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巩固临床用血管理,血液采集量769.72万毫升,临床用血量701.64万毫升,自愿无偿献血比例100%,一次献血400毫升比例由2006年的72%上升至2010年的94%,成分血使用率由24.8%上升至98%。切实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立了中医科、中药局(房);100%乡镇卫生院、8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了中医科、中药房;93%村卫生所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八)基层卫生体系进程加快,城乡卫生一体化初步形成。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建设,推行农村卫生“三网四化五到位”管理模式。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高质量、高频次地开展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培训。全市共建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0个,覆盖全市90万人口,覆盖率90%,并将1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纳入医保率达到90%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亿万农民健康行活动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改厕普及率76.69%,改水普及率72.13%。

  (九)创卫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林区人居卫生环境优美整洁。出台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配套制定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治等创卫专项实施方案,强力推进落实。同时,采取领导分片包面、科室分块包点的责任推进措施,加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强化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强力推进“五小”行业整治,确保了创卫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十)政风行风建设标本兼治,卫生管理水平日益提高。创新卫生行政管理人才培养与管理,搭建了阅览室学习平台、基层医院实践平台、“大讲堂”展示平台。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参加省行风热线12次和市行风热线11次,群众满意度100%。全面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29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参加了全省药品集中网上招标采购。加强权力约束机制建设,确认卫生权力21项,制定制度21项,建立配套制度6项。深入开展监控资金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查找岗位风险和机制风险点18个,制定防范措施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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