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伊政发〔201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伊春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伊春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是全市卫生事业投入最多、发展质量和效益最好、人民健康水平提高幅度最大的时期。5年来,全市卫生工作站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的战略高度,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增进健康福祉作为卫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出台了《伊春市关于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狠抓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不放松,强力打造民本卫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医疗卫生资源快速增长,居民健康福祉不断增强。“十一五”期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965个,职工总数达871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991 人,平均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2人;病房床位增至5748 张,平均千人口拥有床位4.1张。平均每平方公里服务人口37.3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21人,床位0.18张。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41岁。婴儿死亡率由 9.39‰下降到了8.11‰;孕产妇死亡率由 44.72/10万下降到了21.9058/10万。
(二)逐年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投资2900万元,新建改建市中医院影像楼、门诊楼并投入使用,使中医医院建设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床位300张。投入9400万元,改扩建林业中心医院,项目拟于2011年投入使用。争取卫生项目66个,总投资17076万元,其中国家、省投资10136万元,地方匹配6940万元,总建设规模达10.1万平方米。
(三)卫生应急体系基本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应急设备和药品得到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开展卫生应急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及时有效率达到100%,并成功应对了甲流、麻疹等疫情。特别是在“8·16”和“8·24”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迅速启动卫生应急预案,以最快速度、最佳技术、最好药品全力救治伤员,开创了我省重大突发公共事故医疗救治无死亡的先例,为科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宝贵经验,受到了黑龙江省卫生厅嘉奖,并号召全省各级医疗卫生系统学习。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并深入实施,卫生惠民政策广惠民生。全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首批1县4区和第二批1市4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新农合实现100%覆盖,参合率达到98%。认真落实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镇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3.22%,为6.51万农村妇女进行了“两癌”初筛、1.72万8-15岁儿童补种了乙肝疫苗、2770名农村准备怀孕或怀孕初期妇女发放了叶酸、10.34万65岁以上老人进行了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