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本区域现有的科技物理资源、信息资源和人才资源,通过科学数据文献的共享、仪器设施的开放、实验基地的协作、资源条件的共用,打造开放、完备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统一入口式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科技资源的全面开放、高效使用和科学管理,发挥资源的规模效应,带动产学研联动,降低社会创新成本,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能。继续坚持科技资源、技术成果服务驻军建设,通过科技强军,增强驻军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改进支持方法,确立和坚持“竞争前、补需方、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基础性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技术研究和某些重大科技专项,从创新结果的消费、需求方面入手,鼓励创新结果的应用,突出产业化。
改革科技评价体系,突出创新成果对推动科技自身发展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作用和实际效益的评价。对于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成果,依据所采取的路径,制定不同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开发类成果交由市场来检验和筛选,促使科技活动更好地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二)引领新兴产业发展
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在搞好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同时,大力开展高新技术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带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提升。加快培育生物、现代制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形成一批影响力大的骨干企业和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立生物产业示范基地,构建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相互依存、协调共进的格局。
(三)增强科技支撑作用
从我市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需求出发,依托优势企业,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组织实施蓝莓资源培育与精深加工、新能源开发与推广、木材优质高效利用、名贵山禽及冷水鱼规模化养殖等科技专项,取得一批重大技术成果,开发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形成基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实现技术集成配套,产业关联度高,区域经济特色突出,品牌效应明显的目标。
(四)深化科技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点科技计划,鼓励并支持我市科技工作者和科研机构参与或牵头组织区域性的科研项目,开展学术交流,取得资源共用、成果分享、队伍提高的多重效果。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试基地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机制建设,打造对外科技合作平台,实现科技交流合作常态化。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在外地及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技术研发机构,拓宽技术交流合作渠道。本着积极、开放、务实的原则,建立科技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以我为主、互利共赢,为我所用、支撑创新,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统筹集成,突出重点”的对外科技合作新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