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继续整合教育资源,小学由107所调整到80所,初中由50所调整到40所。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齐教学设备,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差距,力争所有中小学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完成14万平方米校舍新建、维修和改造任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调整学校布局,普通高中由19所调整到10所。加大市级重点高中建设力度,按照省高中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考二表以上本科入段率和省示范高中建设达到全省同类学校上游水平,市级重点高中建设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以培养艺体特长生为重点,推动市级重点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认真落实《伊春市职业教育五年发展规划》,调整学校布局,撤并企办职业高中。努力改善政办7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的办学条件,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技能培养为核心,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改革培养模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技能型、创业型人才,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改善伊春职业学院办学条件,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标准,扩大校舍建筑面积,由现在的11.7万平方米增加到14万平方米,完善教学设备设施。从实际出发,调整专业门类,开设本专科课程。学科专业达到25个,建成至少5门省级精品课程。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满足教学需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积极拓宽对外合作办学渠道,争取与1至2个国家的对口院校实行合作办学。努力把伊春职业学院建成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本科教育与高职教育兼容、学历教育 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存的地方特色大学。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大力推进继续教育的意见》,积极开展多层次、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各类专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创新继续教育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各类学校及各行业培训基地的作用,利用面授、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大力开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构建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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